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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7月, 2016的文章

吐槽天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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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沒來個吐槽篇。 但話說,我到現在連第一季都還沒看完啊.... 片頭故事: 馬蓋先取回一份絕對機密的地圖,並利用這份地圖擺脫在沙漠中追逐者的糾纏。 不過首先就要吐槽了。 「絕對機密」的地圖就這樣大剌剌的貼在牆上? 追兵來了。但我相信他們一定是瞎子, 馬蓋先的手肘在捲地圖,不斷的在牆後探出一些, 他們卻沒有看到。是光線昏暗嗎? 接下來是經典畫面,拿地圖滑下沙丘。 先撇開坡度問題(至少看起來他滑得很快), 這張「非常重要」「絕對機密」的地圖紙質絕對要夠厚, 像我們一般書局買的地圖的話,沒多久就破了..... 主軸故事是,馬蓋先必須幫助一個受到調查的污點證人記者逃離拉丁美洲國家,因為她可以提供證據指證非法武器商人。但整集最令人吐血的地方就在於這位廖北仔記者.... 她一直都在製造自己跟馬蓋先的麻煩。 小馬都說要帶你跑了...不過根據定理,為了要有戲唱,一定是拗不過的。 兩人潛入了別墅要偷拍下軍火商祕密交易的證據: 這叫偷拍?紅箭頭的隨扈,你難道看不見前方門上的柵欄有兩個連蹲下都懶得蹲, 其中一個還拿相機拍攝,行跡顯然很詭異的人嗎? 柵欄空格距離不至於看不見吧? 結果是被後面的衛兵逮到。所以隨扈你可以自請離職了。 後來靠著馬蓋先利用相機弄出小爆炸,趁機逃出。 不幸的是,整個城鎮被軍閥控制了,所以他們打算: 請記住妳講的話,小姐。 因為後來妳的行徑顯然不把趕路躲追兵這回事放在心上。 身陷教堂,馬蓋先再次利用炸彈讓教堂的鐘發出劇烈聲響, 讓包圍的追兵以為發生槍戰,他們則趁隙溜上一台破公車。 問題在後面兩張圖。記者人在移動的公車上, 卻能以靜止模式拍到因馬蓋先事先綁鋼索在其他車上導致翻車的軍用車照片? 為了開到邊界,想必是全速前進,況且軍閥還有偵察機開出來找他們。 這傢伙為了拍「正在追自己」的偵察機,要求馬蓋先開慢一點。 小姐,妳知道現在正在逃命嗎? 妳知道之前自己所說的,還有100公里的路要走嗎??  荒郊野外的路總是不平,經過一個窟窿: 她不好好坐著,撞到了開車的馬蓋先,導致整台車失控掉落池塘。 然後妳還敢怪馬蓋先說

一失足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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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除了做了個怪夢之外,一如往常的盥洗完出門上班去。 然而後來才知道我所忽略的一個小動作,卻是導致結果的不同。 早上的南京東路依舊艷陽高照,加上往東方向騎車, 說是酷刑也不為過。 對於平常通勤路線早已熟知哪幾個紅綠燈能夠快速通過, 就能省下至少兩三次70秒的時間。 在接近第一個關鍵紅綠燈前面的路段,至少是一路暢通。 當下我是這麽想的。 如果前面那台計程車我能夠超過的話。 外側車道早已被一堆慢車塞住,我只能選擇從左邊超過。 然而就在相當接近公車站前三百公尺左右, 計程車似乎察覺我有超車意圖,突然跟著加速。 心想著還有空間,只要他別再加速。 不幸的他除了加速之外,還往左邊關上我超車的空間。 在選擇是要跟車子擦撞或者跟公車站前的防撞提醒桿之間,我選擇了後者。 雖然我已經開始煞車,動能已經無法停止下來。 砰! 我以為能夠輕易輾過桿子,但是桿子是鎖在地上的, 產生了反作用力到我的機車,我失去平衡了。 在地上滑行了兩公尺的感覺除了柏油路好燙的感覺之外, 想到的是: 1.我9年來幾乎無事故的紀錄就這麽中斷了。 2.因此受傷,對不起我自己。 3.計程車你就這樣跑了?我是因為誰不得不自我犧牲? 看了看我的手之後爬了起來,有兩個比較明顯的擦傷, 膝蓋的部份好像怪怪的,不過我還能站起來。褲子沒破。 首先發現的是右後照鏡就此斷裂。 手機則是躺在前面不遠處,除了保護套一角有磨損痕跡之外沒啥問題。 它已經超越490的價值了。 等了一會紅燈之後,騎車的阿伯過來問我情況。 也是說騎車肉包鐵的老生常談。 我先把車牽到一旁,看來還可以發動。 不過前煞車的線頭歪了,不大能煞的住。 (奇怪,明明是右邊著地,怎麼位於左方的線頭會歪?) 本來想打算請假,但路都走了一半,還是先到公司再說吧。 到了公司才發現從未忘記帶的筆電充電器居然不存在於背包裡。 也就是說,就算我沒出事,除了厚顏跟別人借插頭充電之外, 仍舊得回去一趟拿充電器。 總結來說,今天的災情已經是最小的損失了。 至少後面沒有車來不及閃把我開過去, 或者是撞上公車候車亭,手機也沒有大礙。(護機神殼!) 車子的部份只能等明天叫來的料到廠我才能換掉。 這次教訓為,以後前面幾百公尺有公車亭外加只剩左側超車的情況下, 我就絕對不幹了。 現在還能安然打

關於繪畫(4)

之前提到手跟身體比例的議題,現在就來講一下以免遺忘。 回顧去年以前無主題亂塗鴉的時候, 很明顯都集中在畫臉,也導致比例從來都不抓的問題。 一般而言以書本和其他地方告訴我的原則是, 手的比例大約是要佔去眼睛到下巴的長度左右才不至於偏小。 (要把手畫到比臉大反而不容易) 然而畫到目前完成整體構圖後仔細檢視手部比例, 都還是會稍微覺得手的體積好像沒有畫大。 即便呈現握拳狀態,幻想攤開來時的樣子也仍稍嫌不足, 剛翻閱初期試畫的內容甚至有一張拳頭比嘴巴還小.... 再來說腿的部份。我畫半身圖次數遠超過全身, 這不意外,漫畫除了封面或是特別海報等企劃, 你不會常常看到全身的主角。 也因此,全身的比例畫的頭重腳輕在所難免, 可怕的是一開始還看不出來哪裡奇怪。 小腿的長度理論上跟大腿差不多, 而初期的話卻是小腿偏短。 看買回來的人偶各各腿長,實在應該慚愧, 明明有實體可以參考,卻老是犯「避免超現實」的想法。 (個人堅持是眼睛只想畫比現實大一點多倍的比例,腿則不想拉的比身體還長) 相反地卻將自我設限到另一方面的錯誤上。 關於腳同樣對於形狀以及比例的拿捏上不甚熟悉, 首先要畫的好看的要求部份都顯得勉強, 將來只能靠多看多練習才能改善了,雖然現在自我評論起來是稍微能看啦。 下次來講畫風的議題吧。

自由發揮-寶萊情緣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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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多少人還記得這首? 四五年前的時候我還在KTV點來唱, 雖然被三令五申說不得點奇怪的歌可是我還是點了。 結果那位其他的朋友剛好進來包廂...真巧啊.... ===歌詞=== 伯李伯李恨達弟達弟伯李玻璃心痛 達弟達弟很爛賭凸伯李伯李那裡 伯李伯李氣不過前趴跑去達弟婚禮 牽羊牽羊牽牽牽羊and切 伯的媽小媽呀 達的媽大媽呀 同老爸不同媽 好的通通給達 我比你適合她 你可以問爸爸 現在就要娶她 你也不能幹嘛 愛神愛神幫幫忙 求你求你拉一把 我心愛的女孩啊 跟我一起私奔吧 別怕 愛神愛神幫幫忙 給我鑽石五克拉 抹上我的神油啊 偷走女孩的心啊 烏拉 我的愛呀噯呀 美麗的咖哩花 不要走不要走 你是我的太陽 愛神愛神幫幫忙 求你求你拉一把 我心愛的女孩啊 跟我一起私奔吧 別怕 愛神愛神幫幫忙 給我鑽石五克拉 抹上我的神油啊 偷走女孩的心啊 烏拉 突然間下雨啦 我們來奔跑吧 一起來捉迷藏 人為何變多啦 大家一起來吧 一起來跳舞吧 我們唱歌跳舞像麥可卡卡 突然間下雨啦 我們來奔跑吧 一起來捉迷藏 人為何變多啦 大家一起來吧 一起來跳舞吧 我們唱歌跳舞像麥可卡卡 愛神愛神幫幫忙 求你求你拉一把 我心愛的女孩啊 跟我一起私奔吧 別怕 愛神愛神幫幫忙 給我鑽石五克拉 抹上我的神油啊 偷走女孩的心啊 烏拉 === 最近的大事莫過於買了新玩具Note 5。 用到現在除了手遊還存在某種程度的延遲(我看應該是軟體調校問題) 以及滑臉書頁面時的倒勾感之外, 沒有可以要挑剔的地方。 更想肯定的地方是以前用padFone S玩手遊一小時電力就有機會剩下不到30%, 這支玩半天還有50%以上。 本來以為螢幕會太大已至於塞不進口袋,目前看來只有一件褲子會覺得口袋太小。 看來S7的螢幕是無法滿足我的了。 生活呢,似乎除了每天超過9小時待在辦公室之外, 其他能要求的部份也不多了。 七月又是大考結束的時節,總是不免會疑惑, 到底當時我的回憶除了考卷跟參考書之外,還有什麽其他的回憶? 不幸的是,除了特殊事件(其他同學的重大爭執或是自己挖的坑讓自己出糗的事) 之外,一丁點也不剩。 夾在有點貧乏的過往以及有些空虛的當下, 我還是得繼續為累積活用資產而前進著....(就是賺錢啦)

CP值高 耐用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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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二月自行上網購買的Padfone S, 衝著它被美譽CP值高的特點,買下來當作2/14給自己的禮物。 (說老實話,就算不是一個人,送別人禮物的機會比自己收到禮物的機會還大) 不幸的事發生在週日,上週四趁著攜碼到台灣之星的當日優惠專案, 買下了Note5之後,本來打算當替補機使用, 用它看臉書看到一半時,在這一剎那凍結了畫面。 想說例行當機,按個電源鍵重開螢幕就好, 而它迄今按了數十下鍵還沒有醒來過。彷彿像是突然變成植物人般毫無預警。 是不是週六那天果斷開始搬移資料是冥冥之中的決定呢? 假的!華碩的業障很重啊! 最大的損失大概是裡面存的五六月發票本月開獎時要一張張刷了, 沒法跟之前一樣按下就知道是否我又連續槓龜。 其他遊戲好家在有即時搬走,再重打第三次我大概就要果斷退出... 事到如今,由於個資隱私問題,也還沒有時間處理手機該往哪丟。 住處的回收桶太危險,人人可撿,撿去幹嘛也不知道, 然後收到騷擾廣告電話還在想為何手機號碼會外流..... 當然,我再也不會考慮手機平板買華碩牌了。 平板先前的喇叭自滅外加電源鍵不靈敏音量鍵也鈍化, 用不到兩年已經形同放棄,目前堆在老家抽屜等著回收之外, Padfone S除了螢幕被我摔裂一次之外,超級令人傻眼的爛觸控, 以及遲鈍的遊戲反應讓我一再等著被怪物打飛死亡, 已經失望透頂。 最後則是直接了當的毀滅能夠繼續存在當備用機的價值, 連耐用度都沒了。一年半時間都撐不到,到底有什麽臉拿出來賣? 只剩一支手機的我,日後將物色其他能夠用久的前期旗艦機們....

【漫畫】一碗滷肉飯-嫌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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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謝謝颱風假嗎? 本次從草稿到上色是最快完成的一次。 然後,依依越畫越像日本動漫臉了.... 下次的哽快進來我腦內啊~~

關於繪畫(3)

本來是要繼續上次提到的部份講下去, 而之前某畫家的抄襲事件變成了新聞, 心中有些感想。 他是真的太誇張,先別提角色描別人的圖,以致敬之名。 以「致敬」的概念來說,大多是先繪出原作, 再標明出處或是自行稍加改編後來的發展。 絕非像是複製貼上整個概念,然後看起來像自己創作的東西。 分界上的模糊造成難以區分的困擾。 就像進擊的巨人,常常不都有人畫一道牆後面有個人(或是其他可怕的事物), 表現出不同的概念。 我的漫畫第一集也很明顯,但你不會認為是抄襲, 在於後續進展被轉換成別的概念(城牆之於課本,巨人之於老師)。 至少我是沒看過誰跟我畫的一樣啦.... 第三集櫻木的部份,除了遮眼睛的黑眶之外, 我是邊看電腦邊用手繪在紙上進行的。你會覺得是抄襲嗎? 電腦繪圖軟體可以利用後製,雖然現在我也是用掃描進電腦後修圖, 可是一開始手繪草稿是不可能完全重合一模一樣的。 說到底,還是自己能不能將已經存在的東西重新包裝一遍, 而非一概的換成自己作畫的樣貌,不加思索的包裝幾下後推出, 我想讓人更不能接受的是進一步營利。 說到抄襲,國小時代就開始愛畫漫畫的我,畫功跟劇本都不足的條件之下, 我只能照著小牛頓(知道該雜誌的人,你有年紀惹)裡面, 孫家裕每期所畫的專欄把劇情套用在自創的角色演一遍。 我想應該沒人管國小生畫的什麽鳥吧, 況且也不拿去投稿,單純畫在日曆紙上自爽的。 預告一下,下篇漫畫就是道地的自創劇情了,雖然很短。